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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7月10日11:09

更新時間 : 2019年7月10日11:09

銀行通路已成為銷售保險商品重要通路之一,目前銀行銷售保險商品均應依規定在營業場所明確標示係辦理保險代理或經紀業務,業務員(理專)應在招攬保險商品時出示保險業務員登錄證,讓民眾明確知悉所購買的商品為保險商品,金管會亦提醒投保時也要留意3大陷阱。

金管會指出,消費者在銀行通路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時,因投資績效由要保人自負盈虧,尚無保證獲利或保本功能,在投保前務必詳細了解商品費用內容及投資風險,保留商品說明書及相關招攬文件,並應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避免以融資方式購買保單。

此外,在購買外幣保單時,因外幣保單之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的幣別皆為外幣,因此,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購買這類保單時,也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

不僅如此,金管會表示,消費者購買保險時,要保人就要保書的內容及財務狀況等需詳實填寫,且收費地址務必填寫保戶可即時收受郵件的地址,以確保要保人能收到保險公司寄送與保險契約權益相關的重要通知。

另外,消費者也可透過各保險公司及產、壽險公會網頁查詢保險商品類型及購買通路等資訊,如需進一步了解特定商品的保單條款內容及簡易費率資料,亦可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保險商品資料庫查詢,藉由了解各公司提供保險商品內容概況,以規畫適合的保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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