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一  組織與組織目標 


一、組織與管理者

(一)、管理者都是在組織中工作,組織係指一群人為了達成某些特定的目標,而形成有系統的結合。

(二)、組織共同的特徵:

1、由人所組成:人是組織的主體,資金、廠房、設備之集合。

2、共同的目標:這些人的組合是為達成組織共同的目標,企業的目標在為社會創造價值以賺取利潤。

3、系統性的結構:組織界定了這些人的分工合作以及指揮從屬關係,以協調整合眾人的努力,達成組織的目的。

二、組織:建構應變的機制

(一)、組織,係根據組織所必須完成的任務,來決定執行任務人員間的關係,其職務關係就是所謂的組織結構。

(二)、組織結構說明了任務編組的安排、職位間的從屬及負責關係,伴隨而來的是組織職位的相關說明,例如:職位說明書。組織功能之所以重要,是它決定了組織重要資源(包括人力資源與非人力資源)的分配方式。

(三)、有效的管理者會建立有彈性和適應性的組織,特別是針對競爭威脅和客戶需要之回應。

三、組織的層級

(一)、任何組織中都包含有兩類人,分別是管理者與作業人員。

1、管理者又可分為基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高階管理者三個層級。

基層管理者 指揮作業人員從事實際作業。
中層管理者 執行專業性功能規劃,交付給基層管理者,由基層主管帶領作業人員執行。
高階管理者 主要責任在規劃公司整體方向,協調各部門分工合作,整合所有人的努力。

2、作業階層員工的責任在於從事實際的生產與行銷等作業。

(二)管理者的職銜

高階管理者: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院長、校長。
中層管理者: 協理、經理、副理、襄理、局長、處長、主任。
基層管理者: 領班、工頭、科長、課長、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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